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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要求建设海南西部沿海地区昌化江跨江大桥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4-2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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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2213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C类)
邓敏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建设海南西部沿海地区昌化江跨江大桥”的建议(第522131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昌化江大桥是连接东方市西北部与昌江县西南部交通的重要项目,项目建设对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增强能源交通服务保障,带动东方、昌江滨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已将其纳入《海南省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独立大桥项目予以支持。
    鉴于昌化江大桥由东方市和昌江县负责筹资建设,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出“昌化江大桥桥址位于昌化江入海口附近,地理、水文和地质条件复杂,项目投资大”这一问题,请您督促昌江县与东方市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工作,综合考虑周边路网情况、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投资效益,共同协商确定桥位选址、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我厅将在出具行业意见、设计审批和补助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支持。在昌化江大桥未建成通车前,建议您督促昌江县与东方市加大对渡口的改造力度、加强对渡口渡船的管理,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