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云彦等5名代表: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环岛东线高速(泮水段)至潭门(X342)工程进行建设”的建议(第522108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厅正在加快推进文昌至琼海高速公路和琼海港下至潭门旅游公路项目,这两个项目的建设将极大地改善琼海市潭门镇的交通条件,促进该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鉴于你们提出的环岛东线高速至潭门镇公路建设项目,在路线走廊、道路使用功能等方面与上述两个项目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难以充分发挥路网功能作用;且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琼府〔2006〕69号)有关“各市县未经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未纳入全省公路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由市县自筹资金建设”的精神,该项目应由琼海市建设,建议你们督促琼海市政府进一步对环岛东线高速至潭门公路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进行研究论证。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