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红等4名代表: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G98海南环岛高速73公里处建设高速互通”的建议(第522107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增设互通位置与相邻的互通和服务区间距情况G98 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在 K62 处设有东红服务区,在K78+820处设有琼海互通。如在K73处增设互通,距已建服务区和互通中心距离分别为11公里和5.8公里,相邻间距满足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有关互通立交与互通立交、互通立交与服务区最小间距4公里的规定。
二、K73处高速公路线形指标情况
G98 海南环岛高速公路 K73 处拟增设互通范围有部分路段平面线形位于半径 1200 米的平曲线内,纵面线形位于半径10552 米的凸形竖曲线内。该段高速公路平面线形满足现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有关互通立交范围内主线最小圆曲线半径极限值1000米的规定,但小于最小一般值1500米的规定;纵面线形不满足规范最小凸形竖曲线半径极限值15000米的规定。
综上所述,从技术方面分析,G98 海南环岛高速公路 K73处因平曲线和竖曲线技术指标较低不适宜增设互通立交。我厅将根据你们的建议,综合考虑该区域的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城镇规划、路网建设交通流流量及流向变化等情况,适时对该区域增设互通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再研究。
以上是我厅对该建议的答复,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