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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整治出租车拒载违规行为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4-2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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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2210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吴厚信等代表: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出租车拒载违规行为的建议”(第522103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后交由我厅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乡交流、区域交流不断增加,出租汽车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为此,各市县人民政府府高度重视发展出租汽车,将其列入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改善城市品位和投资环境的重要内容来抓,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来自全国各地,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整体素质较低,拒载、超越经营范围、乱停乱靠、行为不文明等现象时有发生。为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深化出租汽车形象工程创建工作,改善交通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我厅将把综合整治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作为艰巨任务常抓不懈。
    目前,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管理机构已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行综合治理: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创建品牌工程,提高社会形象;四是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五是推广科技应用,提升管理水平;六是开展信誉考核,构建诚信企业;七是强化全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八是建立投诉体系,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坚信,在省委省政府的宏观指导下,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通过齐抓共管,综合整治,我省出租汽车行业出现的拒载、超越经营范围、乱停乱靠的现象一定能够遏制,行业文明程度一定能够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一定能够上一个新台阶。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