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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促进保亭新星农场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4-2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保亭县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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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府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22098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彭家典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保亭新星农场产业化发展”的建议(第522098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县政府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新星农场农业产业化发展,将农场纳入全县“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规划,在稳定其现有果园生产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县域经济、“菜篮子”产品生产和农旅发展要求,逐年改造升级果园的生产功能,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等生态立体生产模式,利用林下空地或水域发展鸡、鸭、鹅等生态养殖和一些特种养殖,发展种植益智、牛大力、金线莲等保健功能较好的南药,以及龙须菜、黄秋葵、叶菜等绿色农产品,为乡村旅游业发展提供充实优质的物质支撑。
    二、建设高效农业示范园,将新星农场三区三队至六区三队规划为高效农业园,依托现有的红毛丹、龙眼和荔枝等热带水果园区建设示范基地,培育优秀品牌,通过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三、发展美丽乡村游产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抓“旅加农”促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抓项目保投资促发展为关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计划在新星农场三区四队至六区六队、六区八队至六区九队2个片区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借助七仙岭风景区的余脉峡谷、奇峰异石,结合六区九队现有的1000亩热带水果园区,建设美丽乡村游示范区,发展农业体验型休闲驿站。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府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