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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升级改造后农贸市场管理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4-24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商务厅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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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22056号的答复(A)
(A类)
吴怡代表:
    您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升级改造后农贸市场管理的建议》(第522056号)收悉。感谢您对农贸市场行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我厅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深入市县开展调查,并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农贸市场具体管理实施细则问题。我厅认为出台农贸市场具体管理实施细则对规范市场管理,提升市场档次,巩固改造成果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此,我厅咨询了省法制办,他们认为省政府令已作出了明确规定,可按管理办法进行实施。省政府令第222号《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城镇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建立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区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进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又明确规定:“城镇农贸市场开办者和进场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也就是说,农贸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市场开办者和进场经营者给予处罚,这样就可以解决有责无权的问题。
    二、关于如何解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后的规范化管理问题。我厅通过调查研究,认为规范农贸市场后续管理,巩固市场升级改造成果,下一步应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要支持设立专业管理公司,以经过改造但仍存在脏、乱、差现象的市场为对象,以整治市场环境卫生为突破口,以规范市场管理为主要内容,按照超市化的管理模式与管理理念,先行在海口、文昌、临高、澄迈等市县开展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着力打造一批管理规范、整洁明亮、安全舒适的现代化菜市场,彻底改变脏、乱、差的落后面貌,切实提高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二是开展星级市场创建活动。为了巩固市场的改造成果,提升市场的档次与品位,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将根据通过达标复查市场的后续管理情况,拟在全省县城以上市场开展星级市场创建活动,对达到星级管理标准的市场,授予星级市场,并按级别给予一定的奖励。星级市场每月开展评比一次,每年有10次以上被评为优秀的市场,可授予五星级市场;每年有8次以上被评为优秀的市场,可授予四星级市场;每年有6次以上被评为优秀的市场,可授予三星级市场;每年有4次以上被评为优秀的市场,可授予二星级市场。市场的星级评比活动按动态管理来进行,每年都要进行评比,不搞终身制。星级的评比活动将委托省农贸市场协会具体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创建有标准、检查有内容、监督有对象,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市场、具体单位。同时,欢迎社会与媒体监督,让星级评比活动真正成为市场卫生整治的具体行动,并抓出成效。三是把市场管理做为市场达标复查的重要内容。为了推动市场的规范化管理,省商务厅将根据《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DB46/T80—2013)的要求,修订《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审查表》,把市场规范化管理做为达标复查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场地卫生、市场秩序、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等方面,补充管理内容,提高改造标准,增加一票否决项目,在市场达标复查活动中,严格市场管理项目的达标审查,切实为市场的后续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四是创新经营业态。为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消费安全,省商务厅鼓励品牌企业进入农贸市场进行经营活动。到目前为止,已有雨润、瑞金、罗牛山等知名品牌企业和名优产品进入我省市场进行销售经营,从而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市场品位,确保消费安全,在专业化发展的道路上迈上了新台阶。五是加强市场卫生检查监督。市县商务部门每个季度都要对属地市场进行卫生检查,对脏、乱、差的市场应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进行全县通报。六是加大媒体的监督力度。我厅将与《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沟通与合作,加大对脏、乱、差现象严重的市场进行跟踪与报道,让社会参与市场管理的监督,形成高压态势,创造良好氛围。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吴怡代表提出意见,并请吴怡代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使全省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更上新台阶。
   
   
    海南省商务厅
    2014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海南省商务厅
    联 系 人:冯大德,
    电 话:6535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