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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4-24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食药监局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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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建议
(B类)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第522055

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琼海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建议(第522055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后交由我单位办理。经我局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食品摊贩相关管理规定的建议。我局已计划制订《海南省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将涉及食品摊贩管理相关内容。

二、关于充实基层监管部门硬件设施的建议。年初,我局已向省财政厅、省小汽车定编办公室申请配备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用车,516已获得配备117辆执法用车的批复,现正在组织部分车辆的采购工作。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624

 

住建厅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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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建议
(B类)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省人大五届二次会议建议第522055号
    办理的答复
    李琼海代表:
    您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22055号《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建议》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所涉我厅职责的意见答复如下:
    关于食品摊贩的问题,一直是我省城市管理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此,如何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上进行有效规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2009年8月省政府发布实施了《海南省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琼府办〔2009〕152号),2011年9月省人大颁布实施《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此外,我厅还颁布《海南省城乡容貌标准》、《海南省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两个地方标准,都从环境卫生和城乡容貌的角度对街面路边的餐饮排档进行了规范。
    自2009年我省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工作以来,各市县对于街面路边餐饮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海口市自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五大工程”以来,一直坚持把街面路边的餐饮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来抓,列入整治与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各部门将此项整治活动列入日常整治工作的重点,按照“明确责任、市区联动、疏堵结合”的原则,制定实施整治计划,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三亚市在友谊路、吉祥路、团结路、跃进路等十余条道路上设置限时疏导点,并在疏导区域设置了美观统一的小栅栏,要求摊户限时、划区经营。
    白沙县将小吃摊点主要集中在南沙河畔,并规定摊位摆放的范围和时间,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然而,正如建议中所说的,摊贩经济具有规模小、投资少、成本低、设备简单、经营灵活等特点。这是城市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在具体的城市管理和执法中,囿于传统的风俗、习惯以及执法力量的薄弱等因素,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循序渐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积极引导市县根据自身情况,出台关于食品流动摊贩管理的相关规定或管理办法。
    2.加强城市道路管理。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要求,积极开展星级路段和示范路创建,引导市民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3.坚持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对现有集贸市场要建立健全卫生保洁机制,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合理设置一些限时经营、保证卫生的临时排挡、临时市场,为下岗职工等低收入人群增加收入,方便周边居民生活。同时,要在加快集贸市场和小商品市场等特色市场建设的同时,合理设置临时市场,提供规范、低门槛的经营条件,引摊进场,还路于民,规范管理,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城市管理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