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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4-23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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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的建议
(B类)
王爱妹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的建议(第522025号),会后,省人大常委会交由我厅办理,我厅经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水政监察队伍是水务执法工作的重要执法力量。担负着水法规宣传、水工程设施保护、水事活动管理和监督等职能,对维护和保障水法规建设,保障水环境安全发挥了重要的突出作用。然而,由于受体制编制的影响,我省基层水政监察执法队伍大多普遍存在“三无”问题,即无固定办公场所、无固定执法人员、无专项执法经费,严重影响了基层水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您在省五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上反映的这个问题基本属实。
    至于您提出的将“水政监察专职队伍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建议,我们表示支持,并且曾多次与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在目前机制编制不扩编、压缩财政供养人员的政策形势下,成立财政供养的水政监察队伍难度较大。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在稳步推进水务法制化进程的同时,积极推进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朝着“职能更加规范、体制更加完善、作用更加明显”的方向发展,使水政监察专职队伍真正成为维护水环境秩序、保障水活动安全的主力军。
   
    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水务厅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