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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海南省乡镇农村垃圾处理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4-0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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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海南省乡镇农村垃圾处理的建议
(B类)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第512357号办理的答复
   
    澄迈代表团:
    你们在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第512357号《关于加强海南省乡镇农村垃圾处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编制《海南省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规划》
    2011年,我厅委托编制了《海南省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规划》,其中对金江镇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设备等进行了规划,规划在金江镇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30吨/日的转运站,服务城区及周边农村人口14.5万。
    (二)省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加强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琼府〔2011〕49号)
    为加强全省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省政府于2011年专门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琼府〔2011〕49号),其中有努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内容,为构建覆盖全省村镇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提供制度保障。省政府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府完善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村镇环境卫生作业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尽快改变村镇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提高村镇居民生活品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三)出台实施《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及无害化处理指导意见》(琼建城〔2011〕75号)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乡村居住环境质量,推进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我厅于2011年印发了《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及无害化处理指导意见》(琼建城〔2011〕75号),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及无害化处理的总体目标,从保洁队伍建设、垃圾收运点(站、房)建设、环卫作业机具、无害化处理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规范,实行标准化管理。
    (四)编制《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项目规划》
    为有效改善全省农村环境卫生质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省政府计划在“十二五”期间投入1.5亿元,在全省范围内选取500个行政村作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项目试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提供示范、引导效益。此项工作已列入《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2011-2015年)。根据规划有关部署和安排,我厅联合省财政厅于2012年编制了《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项目规划》。其中对金江镇长安责任区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方式、收运处理设施等进行了规划,共涉及14个行政村,34025人,并制定了2种收运方式。
    (五)将金江镇长安责任区列入省级试点项目
    为切实加强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项目管理,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项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厅联合省财政厅于2012年出台了《海南省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财建〔2012〕1347号),省财政于2012年安排了2000万资金开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工作,支持澄迈县金江镇长安责任区等11个乡镇(农、林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工作。金江镇长安责任区补助资金250万元已下达至镇政府。
    (六)督查试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5月27日-6月5日,我厅与省财政厅对2012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乡镇(农、林场)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澄迈县环卫主管部门、金江镇政府对试点项目缺乏总体统筹考虑,金江镇长安责任区因距县城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较远,仍然计划将垃圾收集后运至原有简易堆放场填埋,无法实现无害化处理目标。
    (七)制定《2013-2015年海南省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省六次党代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整治我省乡村“垃圾围村”等脏乱差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全面开展全省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厅制定了《2013-2015年海南省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省上下一心,拟用两年半时间,对全省乡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卫生净化、道路硬化、村道亮化、环境绿化、房屋美化的建设,有效改善乡村环境卫生面貌。根据方案提出的目标,各市县将以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破损道路及建筑、农业废弃物的整治作为重点,组织人员,明确分工,建章立制,开展考评,着力提升全省所有乡村的公共设施配套水平、绿化美化水平、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乡村环境管理水平、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该方案已经省政府专题会议通过,并按会议纪要要求进行认真研究和修改完善后,我厅于9月17日再次向省政府报送了实施方案,省政府计划近期正式印发实施。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全面启动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省委、省政府将于近期在琼海市嘉积镇召开全省深入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组织省委省政府有关单位、各市县政府及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窗口单位等各部门负责人现场参观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并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我厅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具体时间安排,协同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全力推进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确保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认真贯彻琼府〔2011〕49号文件
    要求市县严格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琼府〔2011〕49号)要求,配套完善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落实村镇公共管理职能,将村镇垃圾处理工作纳入村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建立村镇垃圾处理工作责任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奖罚机制,划定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各级政府对村镇垃圾处理工作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和考核考评,对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表彰或适当的奖励;对工作不落实、长期脏乱差的单位及责任人要予以批评,直至启动问责制。
    (三)关于全省建设乡镇集中垃圾处理厂问题
    目前,我省各市县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已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建设并运行。在垃圾场服务范围内的乡镇,均应统一运到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超出范围或运输难度较大的,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厅将指导市县统筹考虑,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小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标准》要求,以区域中心镇为节点,组团式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做到连片治理,区域共享。
    (四)加快推进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
    督导澄迈县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加快金江镇长安责任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早日投入运营发挥作用,及时将镇收集垃圾转运,实现无害化处理目标。
    (五)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工作
    我厅将继续指导推进金江镇长安责任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工作,督促澄迈县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督导镇政府加快推动项目实施进度,继续扩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工作覆盖范围。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