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建议字〔20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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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1234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卫东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 “加快推进临高县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 的建议(第512344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关于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问题,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不断争取资金加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自2004年以来,中央和省财政共投入临高县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资金935万元,改扩建业务用房约1.3万平方米,该县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我省卫生统计分析数据显示,截止2012年底,临高县17家乡镇卫生院现有业务用房22398平方米,其中危房面积4667平方米,平均每所卫生院业务用房约1043平方米(不含危房面积)。该县乡镇卫生院实有床位数338张,平均每院床位数19.9张,床均面积52平方米(不含危房面积),其中床位数20张以上的乡镇卫生院有5家,20张以下的12家。病床使用率最高的是博厚镇中心卫生院,达到37%,其他卫生院都达不到20%。根据《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规定,无床位的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为200-300平方米,1-20床位的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为300-1100平方米,21-99床位的卫生院床均面积55—50平方米。今后,我厅将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临高县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临高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并提出宝贵意见。
海南省卫生厅
2013年5月20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卫生厅计财处 65388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