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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把渔港维修建设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3-2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渔业厅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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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南省人大五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12331号办理的答复(B)
(B类)
桂小东代表:
    您在省人大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渔港维修建设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512331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厅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并与省财政厅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临高县是我省渔业大县,渔港资源丰富,拥有各类渔港7个,对我省海洋渔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由于受台风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渔港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影响了渔港功能和渔民正常的生产作业,因此,您提出的“关于把渔港维修建设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很及时。我厅会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专项资金,加强对全省渔港维修维护工作的支持。
    二、渔港的维修维护工作属于市县事权,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各地渔港维修所需经费也应从市县财政资金中予以安排。因此,建议您同向临高县人民政府府及县主管部门反映此类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3年6月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