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办好基础教育事业》 范高净等6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4年9月21日
详细查看
关闭
琼教提〔2004〕49号 B
   
    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84号提案的答复
   
    范高净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办好基础教育事业”的第2084号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海南省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关于建立对市县(政府)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问题答复如下:
    对市县政府教育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是国家和我省一直以来努力的工作。如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以来的“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达标评估验收和年检复查工作,就是对市县政府教育工作实绩进行的一项重要的综合性考核评价事项。这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各市县“两基”工作在2000年全面通过了省政府评估验收,并于2002年通过了国家的评估验收,使我省成为全国第12个通过国家“两基”评估验收的省份。现在,“两基”年检复查工作正有力地促进“两基”工作的巩固和提高。
    2003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把建立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提到了新的高度和更重要的位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第33条提出要“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并将督导评估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激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决定》的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号)。《决定》和《通知》是当前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和机制的重要政策依据。
    近期,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和《通知》精神,主要做了两项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将教育工作实绩纳入对市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紧紧抓住省委组织部最近正在研究制定“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指标”的有利时机,我厅去函建议省委组织部将教育4项主要指标(制定当地教育总体规划、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优先保证教育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考核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教育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二是抓紧《​海南省人民政府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和评估的“指标体系”的制定工作。目前,方案和指标体系的草稿已出来,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进行修改之中,评估的指标体系包含了领导职责、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育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发展水平等6个一级指标,共25个二级指标,待再次修改并由省教育厅党组讨论定稿后上报省政府审议和颁发。
    关于建立基础教育阶段教师业绩考核机制,使业绩评估与职称评聘挂钩问题,目前尚未成熟,待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后才作出可否的意见。感谢各位对代表给予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希望今后得到你们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
   
   
   
    二○○四年九月十六日
    联系人:符永笃,电话:65339349
   
    主题词:教育 人大建议 答复 函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