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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大力扶持万宁发展海洋旅游经济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4-0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渔业厅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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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12274号的答复函(B)
(B类)
蔡赛绒代表:
    您在省人大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万宁发展海洋旅游经济的建议》(第512274号)收悉。根据您的建议内容,我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港口规划问题。按照《海南省渔港布局及“十二五”建设规划》内容,我省对万宁港北港和乌场港都有相应的渔港定位,万宁市应提升港口的建设水平,我厅将会积极支持万宁市对渔港建设的升级和改造。
    二、关于海洋旅游问题,我厅积极支持万宁市作为全国海钓基地的建设。即将实施的《海南省休闲渔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将以万宁的小海为中心,包括从石梅湾至山钦湾的岸线,规划成为世界一流的专业垂钓渔乐区。我厅将积极支持万宁市根据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垂钓活动。
    三、关于开展海洋旅游项目的问题,我厅对于各市县积极发展海洋旅游项目持积极态度,也希望各市县结合实际,并联系旅游企业作为主导,开展相关工作。
    四、关于捕鱼船只的技术标准,我厅根据农业部和国家船检局《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开展相关标准的执行和审查。但目前由于各行业之间协调问题,休闲渔业船只的改造还存在一些困难,我们正积极着手进行协调。因此目前对渔船改造、海上作业等进行统一规定还难以实行。
    感谢您对海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海洋事业发展。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