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 | 《关于如何实施浆纸林工程的几点意见》 吴井光等10名代表 | ||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04-05-18 |
承办单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林业局 | 2004年6月24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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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琼林函〔2004〕197号 海南省林业局 对海南省第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2091号答复 吴井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如何实施浆纸林工程的几点意见”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对我省实施浆纸林项目,提出了一些新的建议和意见,我们认为很好。当前,我局正全力以赴地推进该项目的实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落实浆纸林的工作力度 今年我局加强了落实浆纸林的工作力度,韩剑准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秦忠文具体抓落实。同时继续派出7个工作组,分赴全省各地和农垦系统,协助当地政府、林业局抓落实。 二、采取灵活多样的合作造林模式 为了配合我省的退耕还林及保护农民的实际利益,我局与金光集团协商,在我省各市县的A级造林用地采取不同的造林模式,以适应不同区域、不同林农的需求,下列几种造林模式是目前各市县林业局、林农比较欢迎,同时也得到我局和金光集团认可的模式。在屯昌县实施的结果表明,所采取的造林模式是比较灵活和可操作的。 1、“公司+农户”模式:今年在一些主要市县(包括屯昌县)继续推行50亩以下的“公司+农户”的模式,在免费提供苗木的前提下,金华公司再提供肥料,肥料款以购买价无息在伐木时扣回。金华公司要求今年针对“公司+农户”的模式要加强林木的管控,签订合同时要求当地林业局签证,并保证每一轮伐期每亩5立方米的产量。 2、三七分成模式:由农户或村集体提供可机耕的A级土地给金华公司营造浆纸林,金华公司自行负责经营管理,同时借鉴退耕还林的补贴方式,每亩每年补贴70元,连续补贴5年,林木采伐所得按三七分成,即金华公司70%元,农户、县政府及乡镇政府30%。 3、租地模式:租地模式是金华公司及农户都比较欢迎的模式,由农户或村集体将可机耕的A级土地租赁给金华公司营造浆纸林,租金可根据地理及区域情况而定(每亩每年52—70元),金华公司自行负责经营管理,同时借鉴退耕还林的补贴方式,每亩每年补贴70元,连续补贴5年。 4、公司模式:为确保浆纸林用地的稳定性,由农户或村集体将可机耕A级土地承包或转包给金华公司,再由金华公司包给农户或村集体,同时每亩出资350元由农户或村集体负责营造,经营管理二年后交回给金华公司。采伐更新时采取相同的做法。 三、科学规划低产林,增加浆纸林林地 将我省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营造的,并已采伐三、四代以上的低产桉树列入浆纸林规划用地,并要求各市县林业局在采伐更新时严格把关,以防林地的流失。 四、结合退耕还林工程,灵活实施浆纸林工程。 对符合浆纸林用地的优先纳入退耕还林计划中,享受国家的政策补助,以调动农民种植浆纸林的积极性。 二OO四年六月十八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林业局项目办 邓海荣 联 系 电 话:65341917 海南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批评、意见 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案 由 关于如何实施浆纸林工程的几点意见 案 号 2091 承办单位 海南省林业局 电话 65341917 办理结果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具体意见: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注:1、此表由代表填写后寄回省政府办公厅(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邮编:570204) 2、办理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等级,请代表在相关的等级的空格里打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