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支持海口申报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3-2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13年8月14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对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12168号建议的答复
(B类)
任清华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海口申报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海口申报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的关心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您的提案,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在海口设立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省委、省政府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出发,以新型城镇化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大决策。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海口申报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省委书记罗保铬在省第六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重点加快海口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积累经验,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海南实际的城乡统筹的新路子。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申报进展情况,亲自带队到国家发改委作专题汇报并对申报工作进行沟通和衔接。我委将申报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狠抓落实,全力支持,全程参与,在《海口市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前期调研、具体编制、修改及上报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二、目前,《总体方案》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并由国家发改委向国家相关部委征求意见。待国家发改委将各部委的意见反馈回来后,建议海口市政府会同我委对意见进行整理归类,由海口市提出协调意见的具体要求,通过省有关部门与国家相关部门沟通。必要时可请示省政府,由省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要求省有关部门就具体意见与相关国家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三、您的提案中有关“省里成立协调领导小组”、“省里掌握的政策和资源向海口倾斜”等两条建议,因事关重大,建议由海口市委、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正式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书面请示,对提案中的“省里成立协调领导小组”、“省里掌握的政策和资源向海口倾斜”等内容予以明确。在请示中,可建议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委。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29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