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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将国营农场场部及连队居民点(含作业区)规划费用纳入全省村镇规划预算,尽快落实规划经费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3-2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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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国营农场场部及连队居民点(含作业区)规划费用纳入全省村镇规划预算,尽快落实规划经费的建议
(B类)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第512156号办理的答复
   
    徐丽俐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第512156号建议《关于将国营农场场部及连队居民点(含作业区)规划费用纳入全省村镇规划预算,尽快落实规划经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垦占我省土地面积的四分之一,人口占全省的八分之一,扎实有效推动农垦场部、连队的规划,对农垦的经济社会发展,对于推动全省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正如您在所说,农垦在经费困难、条件较差的情况下,推动了一批场部和连队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加大自主筹资力度。2011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琼府[2011]53号)明确指出,国有农林场场部及基层居民点(连队)的规划编制工作参照意见执行,农林场的规划编制的工作经费以自筹为主。若资金有限,不宜全面铺开编制规划,重点和优先安排资金解决建设热点地区、建设量较大地区、发展潜力大地区的规划编制,为管控建设行为及支持项目落地提供科学和法律依据。
    (二) 与地方统筹协调,统一规划。农垦体制改革后,垦区剥离到地方政府管理。在实际规划编制中,农林场应尽可能与邻近小城镇统筹编制村镇规划,加强场镇共建,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
    (三) 将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考虑到农垦系统存在的实际的经费困难,我厅将积极向省财政厅申请,争取将农林场场部和连队规划编制费用纳入省财政年度预算,以更好地推动农场规划编制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