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 | 关于整合城乡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议 | ||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13-04-01 |
承办单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人社厅 | 2013年6月7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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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合城乡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议
(B类) 刘春梅等9名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整合城乡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议(第512090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省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从2001年开始启动,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就业失业管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以及社会保障卡管理覆盖社会保险各主要经办业务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就业失业管理系统全省分别有省本级、海口、三亚、17个市县四个数据独立存放的信息系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系统全省分别有海口、三亚、17个市县三个数据独立存放的信息系统、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全省统一一套系统。 与其它兄弟省份相比较,我省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起步较晚,各项软件开发经费严重不足,各市县的信息化建设步伐不一致,还存在多个独立的信息系统,存在着重复参保、少征多发等现象,并制约了管理效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及信息系统建设目前由卫生部门负责;各项保险从国家层面上尚未出台如何进行制度衔接的政策文件。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拟采取以下积极应对的措施: 一、在制度上积极推进我省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 二、在信息系统建设上分为四个阶段进行推进:一是数据统一,通过建设全省交换平台将数据进行物理集中;二是数据整理,在数据物理集中的前提下,进行数据清理,将重复参保的数据进行处理;三是流程再造,通过业务梳理、整合,建立统一的业务经办流程;四是统一开发,通过统一开发信息系统,将各地独立的信息系统纳入到统一的系统中。 目前我省正在进行第二阶段全省社保数据整理,2013年力争完成职工社会保险全省统一开发任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13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