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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把临高调楼渔港列入2004年国家中心渔港规划的建议》 林严波等2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渔业厅
200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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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林严波、吴秋霞等代表:
    您提出的“要求将临高县调楼渔港列入2004年国家一级渔港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渔港等级划分是由农业部根据渔港规模、水产品卸港量等条件审查确定的。多年来,全国渔港等级未作调整,我省三级渔港的划分一直保持现状。2002-2003年,农业部组织专家对全国渔港做出建设规划,要求各省对本省2003-2010年间计划建设的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提出要求,国家对被列入规划的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建设给予适当补助,二级以下渔港的建设完全由地方筹资解决。经多次反复研究,农业部同意我省建设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各6处。临高新盈渔港被列入国家中心渔港规划。由于农业部要求中心渔港的建设必须以原一级渔港为基础,所以,计划建设的新盈中心渔港,拟以黄龙渔港为中心,兼顾新盈渔港进行整体规划。由于黄龙渔港位于新盈渔港与调楼与港之间,距两港之间不超过2公里。如果在建设新盈中心渔港的同时,把调楼渔港列为国家一级渔港,显然不符合渔港均衡布局原则,也是对渔港资源的浪费。因此,我们认为调楼渔港作为一级渔港是不合适的。调楼渔港的建设,应配合新盈中心渔港的建设合理规划,调整布局,寻求省财政、计划建设资金。我厅也将在今年渔港维护经费中适当给予支持,共同为临高渔业经济发展做贡献。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海洋与渔业厅计划与科技培训处 潘建纲
    联系电话:65337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