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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全省各市县城区、村村镇镇有规划,百年不落后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4-0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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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各市县城区、村村镇镇有规划,百年不落后的建议
(B类)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第512053号办理的答复
   
    黄桂提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第502053号建议《关于全省各市县城区、村村镇镇有规划,百年不落后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非常好。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一是我省已经启动了第三轮市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在市县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将增加风貌规划专项内容,对特色风貌区制定专门的风貌保护规划。二是我厅组织编制了《海南国际旅游岛风貌规划导则》,增强我省风貌规划和管理指导,对我省风貌结构、风貌导控、风貌规划编制和风貌建设管理等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指导全省城乡风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引导城乡风貌规划建设向城镇和乡村延伸,从城镇、乡镇、村庄、旅游区等四个层次打造具有我省特色的城乡风貌,打造四季鲜花盛开的国际旅游岛。2011年12月,该导则经省政府批准实施。
    二、重点扶持小城镇发展,着力培育一批海南特色旅游城镇。
    近年我厅先后编制完成了《海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海南城乡总体规划》、《海南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总体规划》和《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等一批省级规划,为我省开展村镇建设、促进城乡和谐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2000年省政府启动实施“百镇建设计划”以来,各级政府和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落实百镇建设计划的各项要求,制订实施计划的具体方案措施,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通过推进旅游风情镇、村的开发建设,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吸引力强,受广大旅游者欢迎的观光旅游、度假休闲的新型小城镇和村庄;使一批发展势头好的旅游风情小镇、村成为“海南省风情旅游名镇(村)”,并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涌现出像海口市演丰镇、灵山镇,琼海市博鳌镇、中原镇,三亚市田独镇、天涯镇,文昌市龙楼镇、会文镇,儋州市东成镇,东方市感城镇,陵水县新村镇,澄迈县老城镇,屯昌县枫木镇,保亭县什玲镇等一批富有活力、布局合理、建设有序、交通便捷、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具有特色的新型小城镇。
    三、加快村镇规划编制,从源头规范村镇房屋建设。
    为从根本上扭转村镇房屋建设杂乱无章、无特色、千篇一面的状况,2011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琼府[2011]53号),明确要求在2014年底前市县我省村镇规划编制的全覆盖,并强调要依据村镇规划加强村镇房屋建设管理,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并抓紧推进大部分村镇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已设立。为指导村镇规划编制,我厅组织编制并印发了《海南省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海南国际旅游岛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对村镇规划进行技术上的指导,特别强调小城镇规划编制当中要将重点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要与总规、控规一起编,村庄规划要结合当地文化和民族特色,提供特色房屋建筑选型,以供村民建房参考。
    四、编制规划时充分考虑中小学教育用地问题
    我厅高度重视学校教育用地问题,将从村镇规划编制和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落实国家教育用地政策,规划留足中小学教育用地,同时根据实际对没有达标的,通过重新选址等方式,确保教育用地达到国家标准。
    近年来,随着我省城镇化建设加快和房地产业迅猛发展,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个别地方不同程度的存在侵占学校教育用地及在学校周边违建的情况,严重影响教育秩序。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开展对包括侵占学校教育用地在内的各种违法建设进行打击,取得一定成效。打击建设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取得实效,我们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厅工作职能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