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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规范交警文明执法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4-0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公安厅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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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12048号办理的答复
(B类)
黄桂提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交警文明执法”的建议(第512048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厅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省公安机关交警部门高度重视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机关“三项建设”重要内容之一,每年都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公安交警队伍执法形象和执法水平,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主要工作来抓,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民警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要求一线民警必须做到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路面执勤岗位民警必须做到熟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事故处理岗位民警须做到熟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车辆驾驶员管理岗位民警须做到熟悉《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二、推行执勤执法精细化管理。在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中推行精细化管理,规范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注重规范民警上路执勤警容警姿、指挥手势和警务装备使用;明确交通勤务、疏导交通堵塞、实施交通管制、交通警卫、受理群众求助、查控嫌疑车辆以及先期处置治安、刑事案件和自然灾害事件等工作步骤;细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现场处罚、非现场处罚、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以及重点违法行为查处等程序要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注重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受理与处理、现场处置、现场勘查、调查、检验、鉴定、交通肇事逃逸查缉、认定、调解、复核等工作程序和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制作、填写、装订标准;不断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领导审批制度和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究制度。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注重对不同车型的查验项目、程序和要求做出细化规定,制定机动车号牌生产、订购、领取、发放以及证件订购、领取、发放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加强数字化管理和使用管理系统的应用。对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和考试标准、方法做出明确规定,实现考试工作的程序化和标准化。建立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信息化管理机制,加强对大型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营运车及其驾驶人的动态管理,实现源头管理和路面控制、事故处理等交警内部信息系统的有效整合。要求所有交警大队都要设立专职或兼职法制员,明确法制员职责、审核把关的程序。
    三、提高执勤执法科技应用水平。近年来,基层交警部门加快为路面执勤民警配备录音、录像设备工作进度,交警总队将在今年内为路面执勤民警配备执法终端(警务通);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数据和交警综合信息平台中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月统计、季分析制度,增强制定工作措施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切实改进和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去年以来,全省交警系统充分运用交通工程技术手段,规范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按照标准、系统、规范的原则,对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清理,重点解决指路标志信息方向性、连续性、系统性不足和信号灯配时不合理的问题。此项工作将开展至今年底。加强机动车检测工作监管。实现机动车检测系统与机动车登记系统实时联网,在检测数据、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对检测机构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
    四、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海口、高速公路加快交通诱导系统建设速度,及时发布交通管控措施、交通流量、交通拥堵等信息;及时发布交通气象、路况、道路施工、交通管制等提示信息,服务群众出行。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法庭、法律援助中心、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建设。近两年来,各市县交警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法庭、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建设。在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检测站、交警中队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范围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在与车管所联网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立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窗口;方便群众就近接受道路交通违法处理或者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拓展车驾管业务服务空间,延伸服务窗口,扩大县级车管所事权范围。
    五、加强督查考核,落实执法制度。交警总队强化督导检查制度,每次开展整治行动,总队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单位、路面执法一线、业务处理窗口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不规范执法的问题和苗头。充分发挥全国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管理系统功能,通过异常业务通报、工作月报和考核排名加大对车驾管业务的督导力度。总队每年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每半年对执法单位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考评结果及时通报,兑现奖惩。
    严格、理性、文明、规范执法是公安交警系统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还有许多做得不够的地方,需要不断改进,欢迎人大代表继续对我们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以推动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步伐。
   
   
   
    海南省公安厅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