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桂提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警车(囚车)、办案等场所监控无盲区,防止违法犯罪嫌疑人在被移送羁押场所前被殴打或变相刑讯逼供”的建议(第512044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厅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的建议,我厅督察总队专门召开会议,结合目前我省各级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对建议的可行性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决定将在全省公安机关警车(囚车)、监所等办案场所安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系统并入已建成的派出所、刑警队等单位的询问室、讯问室、值班室视频监控和语音监控督察系统,扩展现有网上系统督察的覆盖范围,对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各环节进行全程动态监督,强化督察部门事前事中监督防范的职能作用,促进办案民警公正、文明执法,并有效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目前,警务督察总队已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开展警车、执法办案场所监控督察系统的建设推进工作。
同时,4月12日公安部已向各省(市、区)公安厅局下发《关于印发〈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书〉的通知》(公装财[2013]262号,以下简称《通知》),将全国网上督察系统项目建设列入《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之一,明确了全国网上督察系统项目建设任务。5月9日,公安部督察局下发了《关于全国网上督察系统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公督[2013]241号)。要求各地督察部门要认真对照网上督察6个子系统(视频督察、音频督察、执法业务、卫星定位、警务回访和可视化督察调度子系统)功能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需求分析,按照部局下发的网上督察标准规范,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实施”的建设要求,开展网上督察系统建设。我厅督察总队将按计划开展以下工作:
一、做好系统顶层设计,加强系统整体统筹规划。
二、开展全省公安机关警车数量、使用情况,以及涉案场所的监控布局等方面调研、需求分析工作。
三、开展系统技术与设施规划工作。
四、根据需求,积极协调省财政厅等有关单位和部门,争取资金和技术支持。
五、计划2013年年底前完成全省警车、执法办案场所监控督察系统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和招投标工作,2014年6月底完成系统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公安厅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