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桂提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拆除全省城镇、村庄建筑户外防盗网”的建议(第512039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厅与省住建厅分别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如“拆除全省城镇、村庄建筑户外防盗网”符合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我厅建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市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公安机关将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二、城镇、村庄建筑户外安装防盗网,或多或少对防盗起到一定的作用,各级政府应充分尊重群众长期养成的习惯,如决定拆除,建议各级政府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拆除户外防盗网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消除群众的抵触情绪,以取得全社会的支持。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公安厅
201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