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兵代表:
您在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网络教育与管理的建议”(第512015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加强网络文化管理,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是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我省及市县政府每年在这方面的管理上投入相当大的人力和财力。尤其是近两年,通过重新严格审查登记,资源总量控制,强化规范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网络文化发展业态和网吧建设与管理比以往有了很大的改观。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网吧服务场所管理,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全省绿色网吧建设,开展文明网吧活动,完善网吧台机监控软件安装等一系列举措,促进我省文化网络环境健康发展。今年初,在我厅的指导和协调下,成立了海南省网络文化行业协会,该协会由省相关的网络运营企业、行业管理部门、部分重点网吧经营企业组成,随着行业协会的发展和发挥作用,我们相信网吧建设和管理,会越来越规范有序,网络信息会更加安全。
关于加快青少年网络公益文化设施建设问题。我们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及我省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论证。目前,国内有关青少年教育成长的网站也很多,如:海南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网(12355海南青少年服务网)、青少年教育网、青少年读书网、中国青少年文学网、中国青少年广播网、青少年学习网、中国青少年活动网、青少年爱国主义网等,都能提供网络资源共享。中小学校教育设施硬件投入如能解决,校内开办网站应该大力支持。
关于健全和完善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建议。从法律层面看,我国已经出台了许多涉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计算机网络信息国际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均对未成年人上网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做出了相应规定,应该说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是有法可依的。但是个别经营者有法不依的情况时有发生,从而引起了社会关注的问题。为进一步强化网吧管理,我厅正在草拟制定海南省“网吧”娱乐场所管理补充规定,严格审批条件。另外,在文化执法队伍建设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全省文化执法能力和提升执法水平,加大处罚力度,努力净化网络文化,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经营环境。
在加强互联网的行政监管上,我厅也严格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部第56号令),积极探索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行政监管方式,督促省广播电视互联网监察监测中心,重点做好《篮网》、《天涯社区》等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家网站的视听节目日常监看,每月汇总分析,及时通报整改。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和国家广电总局,建议或提请关闭违规、非法传播视听节目网站。今年以来,我厅主要根据《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广发〔2012〕53号)、《关于开展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重点做好视听节目信息备案工作管理,组织各视听网站节目审核员参加相关培训,对违规播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将严格按照总局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感谢您对我省青少年网络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