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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解决乡村道路建设问题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5-0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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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第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130号的答复
(A类)

    潘正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灵山镇大林村乡村道路建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十二五”农村公路的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由于我省在“十一五”期已完成行政村的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部原则上不安排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安排的少量资金主要是完善安保设施、危桥改造等项目,以巩固“十一五”期建设成果。“十二五”期我省农村公路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消灭县道砂土路,在完成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的基础上,完善安保排水防护设施,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畅和抗灾防灾能力,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此外,至2011年底,我省交通负债已达150亿元,公路建设资金筹措压力加大,难以支持自然村通村公路建设。请与市政府联系,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为农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感谢您对省公路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张海舰 65238378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