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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大农机监管力度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5-0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1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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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农机监管力度的建议
(A类)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对

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2127号的答复

 

苏波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机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这将有力地促进我们的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农机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目前在我省农机部门办理牌证的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共有10家,54个产品型号,其中本省企业428个产品型号,外省企业626个产品型号。

一直以来,我省各级农机安全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农业部《拖拉机登记规定规定》和《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办理拖拉机牌证,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开展登记注册工作,严禁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拖拉机办证上牌,严禁给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拖拉机办证上牌,严禁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不定时组织省和市县农机管理部门对在我省生产销售的农机企业进行督查,协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销售,禁止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的农机产品进入我省流通和使用领域。我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每年都联合公安交警、交通、工商、安监等部门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治理违规办理发放农机牌证行为。201112月,海南省农业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印发海南省严格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1229号),部署开展违规发放牌证治理工作。

我省现有生产运输型拖拉机的农机企业仅4家,产品型号少且雷同。尊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适当地允许部分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省外产品进入我省市场,能够形成良性竞争,推动我省农机企业提高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我省农机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做为农机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我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始终对农机安全生产保持高度警惕,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把关,加强监管,为农机企业创造良好的竞争和发展环境。

再次感谢你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和建设。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