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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给予已通过全国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合格的社会办医基层医师允许晋升中级职称》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5-0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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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已通过全国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合格的社会办医基层医师允许晋升中级职称》的建议
(B类)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海南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25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张玉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已通过全国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合格的社会办医基层医师允许晋升中级职称”的第2125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和《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等中都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提出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25号)和《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琼人社发〔2012〕147号),规定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在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若计算机应考A或B级,可降低一级。
    您提出“给予已通过全国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合格的社会办医基层医师允许晋升中级职称”的建议,对完善职称政策很有参考价值,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在今后工作中,研究考虑针对社会办医和民营医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促进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