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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大琼中县小型水利和饮水安全设施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5-0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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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琼中县小型水利和饮水安全设施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
(B类)
海南省水务厅对海南省四届人大
    五次会议代表建议、评分和意见第2115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
    琼中县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琼中县小型水利和饮水安全设施建设扶持力度的提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在建议中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琼中县是我省中部山区少数民族自治县,经济欠发达,是国定贫困县。水利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多数小型水利工程是上个世纪60、70年代建设,由于建设标准低、年久失修、水毁严重等原因,灌溉效率逐年下降,尚有部分农田没有得到有效灌溉。因此,加快对琼中县小型水利和农村饮水设施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二、关于小型水利建设问题
    近几年来,为了加强琼中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琼中县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投入了大量资金,省水务厅也给予较大扶持,我厅近3年已支持1200万元,较好地改善了琼中县农田灌溉条件,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下阶一段,我厅将继续加大对琼中县的水利扶持力度,争取将琼中县列入中央财政补助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加快对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更新改造,开展节水灌溉建设,促进琼中县农业经济快速发展。
    三、关于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农村饮水,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2005年以来,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我厅已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共1188万元,加上琼中县政府积极配套,已解决规划内1.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大大地改善了当地农民群众的生活条件。目前,琼中县尚有2.53万人已列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在未来4年,我厅将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1265万元,继续支持琼中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同时也将与琼中县政府及水务、环保等部门共同努力,做好琼中县饮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工作。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