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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城市“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5-0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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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市“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
(B类)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人大四届五次会议第2102号提案的答复
   
    郑玉娟委员:
    您在省人大四届五次会议提出的第2102号提案《关于加强城市“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您的建议对我们加强“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很有借鉴意义。对您所提出的“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原因剖析及具体建议,我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研究办理工作,并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了具有示范典型作用的海口市四个城区“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现状进行了摸底调研。在进一步研究并采取整改措施和方案,有效改善海口市“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现状问题后,我厅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向全省其余市县加以宣传推广,建立健全长效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机制,争取全面解决全省各市县“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这个重点难点问题。现就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海口市“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现状
    “城中村”是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近年来,“城中村”所带来的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注视和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市民的普遍关注,“城中村”的环境卫生问题更是成了居住于此的居民强烈反映的“焦点”问题,同时也成了城市管理人员的“难点”。而海口市龙华区、美兰区、琼山区、秀英区四个区共计95个“城中村”的环境卫生管理体制主要由区环卫局、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等政府政府相关单位负责生活垃圾的日常清扫、收集、保洁,仅有5个“城中村”将环境卫生管理业务对外承包,由于人员、设备、经费等严重不足,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不是很到位,造成脏乱差现象严重,在全省尤其具有代表性。
    (一)龙华区“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现状
    目前龙华区内包含大样村、沙坡村、头铺村、薛村、坡博村、丁村、苍西村、苍东村、高坡村、山高村、仁里村、面前坡村、滨涯村、滨濂村和秀英村等15个“城中村”,其中头铺村、坡博村、仁里村、面前坡村、滨涯村、滨濂村和秀英村等7个“城中村”环境卫生日常工作统一纳入龙华区环卫局进行集中管理,剩余的大样村、沙坡村、薛村、丁村、苍西村、苍东村、高坡村和山高村等8个“城中村”环境卫生日常工作仍由各村(居)委会自行管理,现配备环卫工人193人。因此,龙华区“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还未向社会公开招标进行承包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相关经费仍由龙华区环卫局及各村(居)委会自行解决,龙华区环卫局每年核拨约306.87万元,主要用于纳入管理的头铺村、坡博村、仁里村、面前坡村、滨涯村、滨濂村和秀英村等7个“城中村”的环卫支出,主要用于支付环卫工人的工资、购置劳动工具等项目。而剩余的8个“城中村”则按各村的清扫道路面积由各村委会相应配置约十几个卫生清扫人员,每人每月由财政发放300元工资,不足部分由各村委会自行解决。
    (二)美兰区“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现状
    美兰区“城中村”在全区九个街道中涉及到6个街道,分别是海甸街道、人民路街道、蓝天街道、白龙街道、新埠街道、白沙街道,共计50个“城中村”,主要由社区居委会直接管理,美兰区环卫局负责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现配备环卫工人128人,美兰区环卫局每年核拨337.89万元均用于环卫工人基本工资(每名环卫工人年费用26398元,包含工资14760元、住房公积金540元、年终奖900元、慰问金1000元、降温费1500元、五项保险公家部分6708元)。
    (三)琼山区“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现状
    琼山区内“城中村”包括林村、儒俊村、北冲村、永昌村、本音村、北拱村、奇荟村、冯村、南渡村、保音村、逢口一村、儒伟村、向岛村、美元村、北点村、礼文村、玉杖村、老市村,玉雅村、玉成村、玉李村共21个,现有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是由府城镇政府统一管理,村委会具体负责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经费由镇村两级自筹,没有安排财政预算,因此,“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并未对外发包,也没有安排保洁人员,未作工资预算,仅由村民自行组织、自行清理,不定时的清理到一定垃圾量时就向琼山区环卫局申请免费清运。“城中村”内基本环卫基础设施如公厕、果皮箱、垃圾收集箱均未有配备。
    (四)秀英区“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现状
    秀英“城中村”主要包括秀英街道办的向荣村、书场村、美俗村和海秀镇的水头村、新村、业里村、周仁村、永庄村、儒益村共计9个。其中向荣村和书场村的环境卫生管理已发包,由洁丽公司负责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秀英区环卫局负责检查监督,经费由市、区财政按55%、45%分担;海秀镇的水头村、新村的环境卫生管理及业里村的垃圾清运业务于2011年发包,由洁丽公司承包,秀英区环卫局负责检查监督,经费由海秀镇政府和村委会分担负责;海秀镇的周仁村、永庄村和儒益村环境卫生管理目前仍由村委会自行负责,现配备环卫工人约1200余人。除去对外发包的部分“城中村”外,其余各“城中村”环卫工人月工资标准视各村经济实力而定,基本上从600元/月至900元/月不等。
    根据海口市四个区“城中村”上述现状,目前主要由各村根据财力聘用环卫工人进行日常清扫保洁,由于工资待遇较低,环卫工人配备严重不足,且多半为超龄人员,工作开展较为被动,仅在白天某个工作时段开展清扫保洁工作,而在午间和夜间等主要时段里,环境卫生状况不尽人意。环卫基础设施包括果皮箱、垃圾收集箱、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等缺乏,致使大部分“城中村”生活垃圾仍然沿用简易堆放等落后、污染严重的处理方式,且堆放点布局散乱、设施破旧,造成了周边环境的严重污染。同时由于经费跟不上,无法及时落实到位,即使是已经对外承包环境卫生管理业务的“城中村”,也因承包公司存在抵触情绪,管理不是很到位。因此,海口市乃至全省其他市县“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仍然面临许多困难。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采纳提案建议,拟在海口市先行采取措施,待取得切实成效后再进一步推广至其余市县,推动全省“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全面开展。
    (一)加强市县、区、街道乡镇、村四级联动,加大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进一步将《海南省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在各市县“城中村”落实到位,并尽快制定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环卫保洁经费保障机制。
    (二)推进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保洁长效机制。采用行之有效的三类保洁模式:一是市场化运作。通过招投标形式以村或街道为单位把环境卫生管理内容全部委托给专业保洁公司。二是街道统一保洁。有机整合各村保洁力量,由街道保洁中心根据村域大小统一配备人员实施保洁,实行统一管理。三是村级组织保洁。由村建立保洁队伍,负责管理。
    (三)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市县对乡镇区、乡镇区对街道、街道对村、村对专业承包(作业)单位的层层监督考核及奖惩制度,加强日常督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做得好的村各级给予表彰奖励。市县、区、街道、村四级管理部门抽调相关专业人员,成立专门考核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专业承包(作业)单位进行考核。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市、区、街道、村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各类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发挥村老年协会的作用,建立村环境卫生志愿服务队;发挥外来务工人员的作用,成立外来人员党支部和自治组织;制订村规民约,共同维护好村内市容环境卫生;逐级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村对房东,房东对承租人签订卫生协议书或发放卫生告知书等卫生宣传品,促进居民卫生自律。 做好宣传教育。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城中村”环境建设前各项准备工作,把有关“城中村”环境建设的精神宣传到每家每户每一个人,使全体村民做到思想上认同、行动上配合。
    (五)配置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在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列入城中村改造或经过城中村的道路建设,尽量将公厕、垃圾池等环卫设施同步合并配置,节省资金;在村中心、或村主道合理配置果皮箱和垃圾桶;垃圾池、垃圾运转站和公厕则根据人口、交通等方面划网配置,不能过于集中导致浪费,也不能分布不均影响效率。
    联系人:赵文川
    电 话:65361225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