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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建设乐东境内的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防火通道项目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4-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1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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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207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乐东代表团:
    贵团在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乐东境内的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防火通道项目”的建议(第2079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委进行办理。经我委深入调查分析,认真研究,结合省林业局的会办意见,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防火通道项目是十分必要的。为加强防火减灾工作,更好地保护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促进热带雨林生态旅游开发,结合尖峰岭园区实际情况,建设一条选址路线合理、可通行森林消防车辆、对森林火险能起到一定阻隔作用的防火通道具有重大现实意见。
    二、支持将该项目列入我省林业建设和保护的重点项目,从资金和计划实施上给予支持。建议省政府加大对全省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把该项目列入林业建设和保护的重点项目和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协调我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统筹安排中央投资、省财政资金等各类资金予以支持,在办理审批程序、出具行业部门意见、拨付资金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建议乐东县制定优惠政策,引入社会资金缓解资金筹措困难的压力。
    三、建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分期分段分类实施项目建设。该项目东起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门口,西至乐东县城抱由镇,途径尖峰岭的天池、雨林谷、叉河及抱由镇抱界村、杨力村,拟新建、扩建道路总长约46.6公里,投资2.8亿元。鉴于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道路跨度较长,按照主要功能可能具体分类为防火通道、森林旅游道路、县级公路、乡村道路等,建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分期分段分类实施实施,缓解资金筹措压力,明确项目责任单位便于项目管理和实施,分类审批项目最大限度对口争取各类专项资金等。
    四、我委将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支持项目建设。一是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建议乐东县尽快明确分期实施计划,相关部门抓紧做好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与我委、省林业局、省交通运输厅等加强衔接。我委将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尽量简化审批程序,特事特办,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手续。二是继续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十一五”期间,我委已争取到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方面中央专项资金1800万元,用于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14436米隔离防火公路等设施。经与省财政厅、省林业局衔接,并报省政府审定,今年安排尖峰岭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一期、二期)804万元,其中央投资643万元,省级直接举借2012年地方债券161万元。“十二五”期间,我委将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防火通道等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我委与省林业局已于今年4月联文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琼发改[2012]746号),恳请审批我省国际旅游岛森林防火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照国家赋予我省的西部大开发政策,以中央与地方8:2的投资比例给予中央专项资金支持。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