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吉文代表:
您在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要求省政府扶持我县尽快整治龙栖湾岸线的建议》(第2075号)收悉。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做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乐东县龙栖湾沿岸海岸侵蚀问题。2011年乐东县人大、县海洋与渔业局、龙栖湾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向我厅反映,并提出要通过填海造地方式建设龙栖湾岸滩整治项目,以实现龙栖湾岸滩整治的目的。我厅对此十分重视,做了多次专题研究,并于2011年10月18日组织了有关人员会同乐东县人大、乐东县海洋与渔业局及有关技术单位工作人员等赴龙栖湾村现场调查了该岸段侵蚀状况。
二、通过现场调查和研究分析,我厅原则同意海南省海洋开发规划设计研究院在《乐东龙栖湾岸滩演变初步分析报告》中对龙栖湾村岸滩侵蚀状况的原因分析及结论,并根据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建议由乐东县人民政府府组织编制该区域海岸带修复整治方案,并申报年度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争取国家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对我省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的支持。2012年3月,我厅组织乐东县海洋与渔业局编制了龙栖湾海岸整治修复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并已由我厅报送国家海洋局审查。
三、关于有关用海项目填海指标的安排问题。我厅将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填海造地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府〔2011〕8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填海计划指标集中申报、统一安排等制度,进行认真研究,统筹予以考虑。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与海岛保护处,王慧芳
联系电话:6523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