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厅对海南省四届人大
五次会议代表建议、评分和意见第2074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
林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建设乐东黎族自治县望楼河下游河口段防洪工程建设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乐东县望楼河下游河口段防洪工程已经安排国债资金2200万元,完成部分防洪堤建设,但尚有10.6公里长的堤防尚未建设。为此,我厅反馈如下:
1、抓紧开展乐东县望楼河下游河口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修编工作,并及时报送我厅审批,确定投资规模。
2、建议分段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控制单项工程的投资规模,便于安排资金和及时竣工验收,争取建成一段,验收一段,发挥一段工程效益。
3、我厅已将乐东县望楼河下游河口段防洪工程列入海南省2013~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和水利部规定,单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投资规模控制在3000万,中央投资控制在1500至16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00万元左右。希望乐东县水务局抓紧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待前期工作完成后,优先下达中小河流治理资金。
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