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优先投入资金建设农村文明生态学校的建议》 陈劲勤等4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4年6月8日
详细查看
关闭
海南省教育厅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
    第2122号的答复函
   
    陈励勤等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在开展农村文明生态建设时,应优先建设文明生态学校”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南省中小学文明生态学校建设已于1989年开始,并且每二年组织评比一次,至今已开展评比八次(第1—7次为中小学校容校貌建设,第八次更名为中小学文明生态学校建设)。开展中小学校文明生态学校建设以来,全省共投入资金2.66亿元,其中2001—2003年(第七、八次)共投入1.43亿元。在这些资金中上级拨款4300万元,市县拨款549万元,社会捐助1075万元,学校自筹5956万元,这些资金投入取得了很大社会效益。新建教学用房9.4万平方米,维修校舍4.7万平方米,新建教师住房(含工作间)6.5万平米,购置教学仪器设备1274万元,建运动场833万元,迁出校内坟墓288个。陵水县2001—2003年(第七、八)在中小学文明生态建设中共投入资金679万元,其中,中央、省拨款370万元,县政府拨款20万元,社会捐助15万元,学校自筹274万元,新建和维修教学用房6265平方米,新建和维修教师住房(含工作间)1800平方米,新建学校围墙4000平方米,购电脑、图书及各种教学设备投入132万元。获奖中小学30所,其中,一等奖4所、二等奖9所、三等奖17所。
    开展文明生态学校建设,是一项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综合工程,既有利于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美化校园环境,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也是巩固“普九”成果的主要举措。我们将在总结第八次中小学文明生态学校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下大功夫,花大力气,加强领导、常抓不懈、继续深入开展中小学校文明生态学校建设。我厅已决定从2004年开始,奖其更名为安全文明生态学校建设,内容包括:学校安全工作、校园文化、师生文明行为,生态保护、校园环境、卫生状况、办学条件达标情况等。同时,我们也希望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农村文明生态建设时,应优先建设安全文明生态学校。
    感谢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符永笃,电话:65339349
   
    主题词:教育 代表 建议 答复 函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