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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请求将昌江水泥熟料生产能耗列入省级分担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4-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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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将昌江水泥熟料生产能耗列入省级分担的建议
(C类)
邓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将昌江水泥熟料生产能耗列入省级分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按国家现行统计制度,企业产品、产值及能耗均按属地原则统计,在国家现行能源统计核算制度未改变之前,您提出的将昌江水泥熟料生产能耗列入省级分担还不可行。
    二、近年来昌江县水泥孰料产能增长较快,能耗相应增加,应加强水泥熟料项目能耗管理,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
    感谢您对我省节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工信厅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康忠贤联系电话:65238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