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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出台《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4-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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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台《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的建议
(B类)
周敬民代表:
    您在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的建议(第2054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深入调查分析,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及时、中肯,我们将尽快出台我省的相关实施方案。同时,我们前期开展工作情况也向您作一简要介绍。
    一、开展情况调查与数据统计工作
    2011年11月,我省抓紧完成事业统计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农
    村义务教育学生有关数据;2012年1月,为下一步因地制宜地开展我省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我厅下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寄宿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紧急通知》(琼教财〔2012〕1号),在全省范围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寄宿情况调查摸底工作,为我省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挑选试点范围及资金需求测算做好基础数据来源准备工作。
    二、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2011年11月底,据我厅向教育部财务司了解,我省没有市县列入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未获得相关政策、资金扶持。为努力统筹安排我省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所需经费,2011年12月9日,我厅专门向教育部报送《关于将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片区外5个重点县列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扶持政策的请示》(琼教财〔2011〕283号),申请将我省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5个重点县列入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范围,由中央财政给予扶持。同时,还派员与教育部财务司当面进行沟通,但至今尚未得到明确答复。
    三、草拟工作方案
    2012年2月,在前期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我厅草拟了《关于实施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初稿)》。鉴于方案制定涉及到试点范围、资金筹措、食品安全监管等多项内容,我厅对推进此项工作相当审慎,目前在《关于实施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初稿)》的基础上已进行第3次修改。大体框架包括:目的意义、试点范围及实施步骤、补助对象及资金筹措、支持市县试点、完善“一补”政策、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确立运行模式、严格食品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引导科学饮食、强化监督、加大宣传力度等。
    我厅将继续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推进力度,尽快将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会同有关部门会签后报省政府审批,争取在年内完成方案出台工作,并纳入明年财政预算项目安排,从2013年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同时,我厅还将尽力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定出试点工作应急预案和建立相关专项制度,强化工作落实。目前,三亚市和屯昌县已启动了相关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