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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修复保护琼崖第一个苏维埃政府旧址的建议》 陈劲勤等5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文体厅
200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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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文函〔2004〕47号
   
    对海南省第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23号的答复(C)
   
    陈劲勤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复保护琼崖第一个苏维埃政府旧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陵水苏维埃政府旧址问题。陵水县琼山会馆是192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琼崖第一个苏维埃政权的所在地,即陵水苏维埃政府旧址。1994年由省政府公布为省文物保护单位。由于诸多原因,该保护单位确实面临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文物的主体结构损害严重,需要进行大修才能较好的解决问题。为了解决燃眉之急,我厅先后划拨了一些资金,委托陵水县文物主管部门完成了白蚁防治、抢险加固项目。但是,要解决根本问题,还是要通过大修彻底解决蚁害和构件残朽问题。目前,陵水县文物主管部门正在依法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维修前期的准备工作。一旦规划、设计方案获得批准,将可以进行实质性的维修保护工作。
    二、关于陵水县博物馆机构编制问题。目前,该馆仅有2个在编人员,确与该馆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不相适应。由于此问题涉及当地机构改革问题,最终工作状况的改善或者解决,还有待陵水县政府重视程度的提高。我厅在历次调研和执法检查过程中也多次向陵水县政府提出过改善意见。
    三、关于保护经费的落实问题。我省每年列入财政支出的专项经费年均仅有30余万元,这些经费尚且不能满足我省每年的文物保护规划、设计之需。根据我国现行的3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经费,也应纳入地方的财政预算,省财政的经费补充只是补贴性质的,很难满足较大型的文物保护工程需要。
    四、关于申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项工作已经开始,我们希望在申报工作中得到陵水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共同搞好申报工作,争取将该文物项目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感谢你们对我省文物事业和我厅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
    联系单位、联系人:省文物保护管理办公室 王亦平
    联系电话:6532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