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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民办本科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以加快培养海南急需的国际化人才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4-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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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民办本科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以加快培养海南急需的国际化人才的建议
(B类)
尊敬的陆丹代表:
    您在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民办本科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以加快培养海南急需的国际化人才的建议》(第2050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深入调查研究,现就您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我厅对于海南高校开办中外合作办学的尝试历来十分支持,目前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口经济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学院等高校均开展有获得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经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培养了旅游管理、高尔夫会所管理等相关行业紧缺人才。
    目前,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以项目合作为主,机构合作以举办二级非法人性质合作机构为主;国家对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控制较严,需纳入各省高校设置规划。为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行为,我厅将进一步完善相应规定并出台工作指导意见,促进我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