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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尽快立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小型水库管理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4-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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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立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小型水库管理的建议
(B类)
海南省水务厅对海南省四届人大
    五次会议代表建议、评分和意见第2042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
   
    屯昌县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立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小型水库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小型水库管理概况
    “十一五”以来特别是2011年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与发展的一号文件下发以来,我省水务发展迎来了大发展的黄金期,一大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特别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据统计我省共有1073座大中小型水库,总库容101.64亿万方。其中大型8座、中型72座、小(1)型306座、小(2)型687座。截至目前我们已完成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21座,其中列入国家第一、第二期规划的32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已按当时到位的资金完成加固,并进行投入使用验收;列入国家第三期规划的189座病险水库中,也全部建设完成。目前正在实施的全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我省共794座列入规划,其中小(1)型130座,小(2)型664座。到2015年这些水库将全部完成除险加固工作,到那时全省1073座病库中除险加固过的水库将达到1015座,占94.59%。在水利建设如火如荼之时,我厅也高度重视水库管理的问题。目前我省大中型水库基本都有专门的水管单位专门技术人员进行维护管理。小型水库由于数量多、分布散、基础条件差,造成管理上的困难,其中技术人员力量不足,资金短缺也是重要的原因。
    小型水库管理上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厅也注意到了领导高度重视,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探索性举措。这些问题的产生有历史原因、体制原因和现实原因等诸多方面。我省绝大多数水库建设于20世纪50至70年代,经过几十年运行,很多水库大坝等主要建筑物已接近甚至超过使用年限,金属结构也已锈蚀严重、主要构件损坏,处于报废状况,而且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且大多数小型水库无管理房屋。其次,国家、水利部还没有出台相关的规章制度予以明确。我省相当一部分水库属于农垦管理的水库,造成管理上的脱节。由于我省经济基础薄弱,财政力量有限,水管体制改革推动相对困难。
    二、已开展的前期工作和阶段性成果
    针对造成目前小型水库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省水务厅领导多次开会研究,要使水库管理到位必须进行水库管理体制改革,为了摸清我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加快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2010年10月25日由李洪波厅长亲自带队,分九个组对全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现状进行了调研。2011年6月我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琼水建管[2011]207号)要求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要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安全管理主体和责任。各市县水务局要根据《水法》、《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本市县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安全管理主体以及相应责任。二是编制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各单位要在摸清本地区小型水库数量和状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实际,编制本地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合理的管理模式和“两项经费”落实方案。管理上可采用乡镇集中管理、分片或分流域以大(或中型水库)带小(型水库)集中管理等模式,原则上,每座小(1)型水库要配备2~3名专职管护人员,小(2)型要配备1名专职管护人员。公益性工程的“两项经费”由市县政府和所在地乡镇政府统筹解决。
    目前部分市县已完成了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编制,三亚市、东方市等市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已由市政府批准并印发执行。据了解,三亚现有大多数水库,由于工程老化失修,大多数水库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现行的水库管理体制权责不明、管理水平低、运行机制不灵活,难以实现规范化管理。为推进三亚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三亚出台了《三亚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着重于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健全水库管护标准和完善经费管理体制。方案在明确管理主体、范围和责任的基础上,创新性地鼓励小型水库管护实行合同管理。管理主体各镇人民政府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推行管护公司服务外包制度或管护队管护承包制度。各镇与水库管护专业服务公司或水库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水库的运行、管理、维护、防汛、保护等职责及管护报酬支付方式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
    东方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一是理顺管理体制。主要有三点:明确管理主体、明确管护范围、明确管理责任。二是落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制度。实行小型水库管理员制度。小(1)型水库要配备2名管理人员,小(2)型水库要配备1名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实行推荐招聘制、人员配备制和培训上岗制,招聘由所在村庄推荐,乡镇政府审查同意后,签订招聘合同,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健全管理设施。实现“三通”是水库管理的必要条件。各小型水库要配备必要的观测设施、照明、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牌及其他设施;同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四是建立完善经费管理机制。五是落实两项经费。两项经费是水库管理人员日常管理费与水库工程维修养护费。一是水库管理人员日常管理费,其中由市财政承担80%,乡镇政府承担20%。二是水库工程维修养护费,从水费、水面养殖经费中支出,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负担。
    我厅将认真总结一些市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成功的经验作为典型予以宣传推广,在积累一定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制定我省《小型水库管理条例》,在资金上我们也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的支持,今年我省共争取中央资金500万元用于全省12个市县的10座水库、1座堤防、1座水闸的养护经费。我厅也在积极与水利部、财政部沟通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国有水库管理养护的长效机制。相信有了制度的规范、资金的支持我省小型水库管理将会走上健康发展的正轨上。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