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 | 关于建设屯昌县木色湖自行车运动主题公园项目的建议 | ||
领衔代表: | 代 表 团: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12-04-28 |
承办单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文体厅 | 2012年5月28日 |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建设屯昌县木色湖自行车运动主题公园项目的建议
(C类) 琼文体〔2012〕52号 关于海南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203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安仍等代表: 您在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屯昌县木色湖自行车运动主题公园项目”的建议(第2039号), 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厅办理。经我厅深入调查分析,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们认为建设屯昌木色湖自行车运动主题公园的建议,有利于丰富屯昌旅游内容,提高屯昌知名度和吸引力,推动屯昌体育产业的发展。 二、我厅无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专项资金,因而对该项目难以提供所需资金帮扶。屯昌已成功举办三届全国山地车冠军赛,我厅在项目申报、方案策划、赛事运行、技术保障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今后,我厅将针对该项目发展需要,在基地举办山地车大型赛事、外地队伍来基地训练等方面予以支持。 三、建议屯昌县政府认真做好项目论证和规划,向省发改委申报省重点项目,争取立项,并根据我省《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相关规定,争取在土地使用、投融资等方面获得有力支持。 四、建议更改项目名称,以不出现主题公园字样为好,以便于项目报批。 感谢您对我省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竞技体育处王相周 联系电话:65338062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