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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将海南(定安)养生文化基地做为省级产业基地、列入海南国际旅游岛产业规划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5-14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旅游委
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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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海南(定安)养生文化基地做为省级产业基地、列入海南国际旅游岛产业规划的建议
(B类)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建议、批评和意见第2035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颜永豪代表:
    您在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海南(定安)养生文化基地作为省级产业基地,列入海南国际旅游岛产业规划的建议”(第2035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委及省发改委、省国土厅共同办理。经我委会同有关单位深入调查分析,认真研究,综合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加大对海南(定安)养生文化基地的支持力度,将此项目作为省级产业基地,并列入海南国际旅游岛产业规划。省发改委将根据养生基地项目的前期工作情况,综合考虑把养生基地项目列入我省有关的产业规划,并支持该项目按相关规定申报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
    二、关于省住建、旅游等有关部门加快对南丽湖控规审批,使项目能够早日动工建设。南丽湖风景区虽属于全省17个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之一,但南丽湖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先前是由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为保证控规与总规的有效衔接和遵守国家《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经我委建议,该控规已转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加快审批。
    三、关于协调南航部队做好雷达站搬迁问题。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协调解决。
    四、关于省国土部门对项目用地实行特事特批,单列为省级重点项目用地来审批。省国土厅认为,在该项目选址符合定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并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根据有关用地标准合理核定项目用地规模的基础上,定安县政府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在省政府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模内分年度合理安排项目建设用地。
    感谢您对我省旅游事业的关注、支持,希望您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并给予具体指导,不断促进我省旅游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旅游委旅游规划处 王春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