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建议、批评和意见第2027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定安县人大常委会:
你县在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南丽湖控规审批工作的建议”(第2027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委深入调查分析,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定安南丽湖风景区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7个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之一,在定安旅游产业的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我委积极支持定安南丽湖景区的规划建设。
二、南丽湖风景区虽属于全省17个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之一,但南丽湖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先前是由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为保证控规与总规的有效衔接和遵守国家《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经我委建议,该控规已转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加快审批。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旅游委旅游规划处 王春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