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南省第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67号的答复
郭祥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菜篮子’工程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基金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统一部署,“菜篮子”工程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已成为全省“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稳定菜篮子价格起着很大的作用。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观点我们完全赞同,为促进蔬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海南省人民政府与各市县政府签定了2012年“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状,提出了要加大对“菜篮子”工程投入力度,确保“菜篮子”工程建设快速发展。明确指出:
1、价格调节基金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
2、未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新增地方财力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不低于5%。
省农业厅为贯彻落实蒋省长重要指示,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支农、惠农专项资金向“菜篮子”工程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倾斜。
1、新建瓜菜种植大棚
2、瓜菜基地喷滴灌设施
3、瓜菜基地绿色防控系统
4、田头预冷库建设
5、冷链保鲜运输系统
6、农机购置补贴
各市县可策划编制好本市县“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通过相关程序报给省农业厅备选,省农业厅经评审论证,对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方面的支持。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海南省农业厅,曹向红,65339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