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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配套资金加快推进昌化一级渔港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4-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渔业厅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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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206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郭祥理代表:
    您在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配套资金加快推进昌化一级渔港建设的建议”(第2066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深入调查分析,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昌江昌化渔港是我省渔业生产的重要港口,已经列入《海南省渔港布局及“十二五”建设规划》。2011年7月,我厅与省发改委联合向农业部报送《关于对〈全国渔港建设“十二五”规划〉选点布局意见的函》(琼海渔〔2011〕325号),建议将昌化渔港作为一级渔港列入《全国渔港建设“十二五”规划》。
    二、2011年9月,农业部组织召开了渔港建设座谈会,根据会议精神,我厅积极与省发改委协调,将昌化渔港作为2012年渔港建设储备推荐项目上报农业部。并委托省海洋开发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昌江昌化一级渔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编写。
    三、我厅将继续加强与农业部和省发改委的沟通,积极做好昌化渔港建设申报的推进工作。同时也请昌江县政府大力支持,督促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委托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海域使用论证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土地预审文件以及规划许可文件等。
    感谢您对渔港建设工作的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海洋与渔业厅计划与科技培训处,侯晋封
    联系电话:6523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