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符海斌、陈鸿亮代表:
你们提出的《白沙县邦溪、七坊、荣邦三个乡镇纳入我省西部开发和昌江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建议》收悉。鉴于我厅是全省循环经济工作牵头部门,为此,现就白沙县邦溪、七坊、荣邦三个乡镇纳入昌江循环经济示范区的问题答复如下:
昌江循环经济园区是经国家确定的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发改委对园区面积管理有严格要求,目前,未经国家同意,省级政府不得自行变更园区面积。因此,你们提出的将白沙县邦溪、七坊、荣邦三个乡镇纳入昌江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建议,目前暂不可行。
建议白沙县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业经济、生态旅游、民族风情旅游、城镇服务业、民族工艺品制造等产业。我厅将一如既往地支持白沙县加快发展经济,同时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协调,争取将邦溪、七坊、荣邦三个乡镇纳入昌江循环经济示范区。
感谢你们对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工信厅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康忠贤,联系电话:65238381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