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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为我省中小学校全面配备校医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5-0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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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我省中小学校全面配备校医的建议
(B类)
胡娇雁代表:
    您在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为我省中小学校全面配备校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中小学校学生健康的关心。
    第二,同意您提出的在中小学校配备校医的建议。
    第三,目前,我省中小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情况如下:
    一、不断完善机构建设,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管理。全省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断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形成了省、市县、学校三级工作管理网络。目前,全省18个市县教育局均设立了体卫处、科(股),并且均配有体卫艺专职干部;各学校普遍设有体卫艺处(组),有专人负责学校卫生工作。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特别是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大事来抓紧抓好。
    二是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措施。近年来,我厅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省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相继制定并下发了《海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加强海南省学校卫生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
    三是加强健康教育,增强防范意识。通过健康教育课、开设卫生专题讲座、校园广播、宣传栏、墙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向学生开展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科学的生活方式。
    四是不断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基础设施。不断加强校医室建设,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配足配齐校医室设备设施。
    二、存在问题
    截止2011年,全省共有中小学校2989所,在编在岗的专职校医人员380人。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计算,缺编严重。当然,全省学校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占了不少。当前,随着教育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寄宿制学校不断增多,学校卫生室建设和校医人员配备需求越来越重要。对此,我厅多次向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反映(这也是全国中小学校存在的难题),同时,厅里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措施。
    三、关于您提出的在全省中小学校全面配备校医的建议
    这也是我们一直来着力考虑和不断探索管理机制的问题。随着教育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寄宿制学校不断增多,特别是在教育扶贫移民工程的思源学校乡镇初级中学更是迫切需要配备校医,加强对农村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卫生保健等。
    (一)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印发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办法》(琼府办[2002]56号)规定,校医属于中小学教职工中的教学辅助人员;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占教职工的比例为:高中少于16%、初中少于15%、小学少于9%规定,根据中小学保健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统筹职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结构数量,在下达的编制总额内配备校医人员。要充分考虑全省思源学校的特殊性(学校是寄宿制,学生全部来自贫困地区),优先解决校医问题。2011年,文昌市政府给出60个事业编招聘校医,由于招聘条件必须是医疗专业本科、取得职业医师资格的条件,始终未招到校医人员。今年,文昌市政府调整招聘条件,继续把中小学校校医人员配备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卫生工作的大事来抓。我们期待文昌市的作法能给全省起到较好的模范作用。
    (二)继续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建立协作机制。目前,与省卫生厅法规处、省医学院等协商:一是依托当地基层卫生院力量,定时、定人为农村学校学生提供卫生保健服务;二是准备确立省医学院作为全省学校校医人员培训、培养基地,指导和服务我省中小学校的卫生保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