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加强城市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和使用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4-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文体厅
2012年5月28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加强城市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和使用的建议
(C类)
琼文函〔2012〕71号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87号提案的答复(C)
   
    詹长智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和使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市基础文化设施建设问题
    “十二五”期间,省财政安排我省包括城市社区活动室在内的建设专项资金9.48亿元,专项用于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和活动设备购置,预计可完成50%的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文化体育活动室建设,即完成228个城市社区和1328个农村行政村文化体育活动室建设并对外开放使用。随着我省城市文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文化资源共享工程覆盖各个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室等,广大城市居民包括进城农民工享受社区提供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水平也不断提高,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愈加丰富。
    二、关于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内容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提高各级公共文化机构服务能力,丰富服务内容,努力满足城乡人民群众的文化产品需求。
    一是扎实推进全省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逐步实现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向群众提供,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资源利用率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是加大对城乡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省、市县文化部门通过举办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巡演、巡展等活动,加强对获奖的优秀群众文化产品的交流、推广和普及,将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优秀群众文化产品纳入公共文化服务内容,送到城乡基层。支持和鼓励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和其他基层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对重点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给予资助和奖励。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城乡群众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各市县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结合重大节日和传统节日,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不断提高活动的受众面和群众参与率。以全省“群星奖”、“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比为龙头,结合当地的文化特色,推出一批优秀的、具有可持续发展价值的文化品牌,充分发挥其导向性、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实现全省群众文化活动的整体推进、全面提高。
    三、关于建立常规财政保障机制提供公共文化产品问题
    根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琼府〔2011〕63号)精神,我省从2011年起,省财政已将惠民演出,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城市社区、农民行政村文化体育活动室等3类11个重点公共文化体育项目列入重点民生项目,把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了公共财政预算的保障范围。确保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要求,并逐步提高财政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四、关于积极鼓励农民工参与创造自己文化品牌问题
    您们所提的“积极鼓励农民工参与创造自己文化品牌问题”,对于促进城乡居民文化互动和提升农民工自身素质和形象很有现实意义。在今后群众文化工作中我们将充分考虑您们的意见,比如在一些重要的文化节庆活动中适当增加农民工参与文化表演的内容,以此作为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参与创造自己文化品牌的举措。
    感谢您们对我省群众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政策法规处符海沧 65236525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