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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将我省高速公路、铁路和国道两侧纳入造林绿化范围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4-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跨海办
201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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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我省高速公路、铁路和国道两侧纳入造林绿化范围的建议
(B类)

东方市代表团:


贵团提出的《关于将我省高速公路、铁路和国道两侧纳入造林绿化范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贵团对铁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团提出的将我省铁路两侧纳入造林绿化范围的建议与刚刚召开的海南省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绿化宝岛”生态建设大行动相吻合,对做好我省的铁路绿化工作是有益的推动。


近年来,我省十分重视铁路绿化工作。在东环高铁开通之前,海南东环铁路公司按铁道部铁路两侧隔离栅内由铁路部门绿化的原则,完成了沿线308公里铁路两侧隔离栅内绿化工作,做到了隔离栅内无裸露地块;在日常运营中,粤海铁路公司也非常重视对东环高铁沿线两侧隔离栅内绿化的养护,并对部分长势较差的地段进行补植,制定了具体的绿化实施方案。同时,我办将全力配合市县做好东环高铁沿线两侧隔离栅外绿化工作。


下一步,我办将认真贯彻省第六次党代会“绿化宝岛”总体行动方案要求,与沿线市县和相关部门共同抓好环岛高铁沿线绿化工程。一是会同东环高铁沿线市县政府、东环铁路公司及粤海铁路公司,抓好《东环高铁沿线及站前广场绿化工作方案》的细化落实;二是跟踪中铁二院在项目初步设计中做好西环高铁沿线两侧隔离栅内绿化设计,并及时做好与西环高铁沿线各市县沟通衔接,配合西部各市县做好西环高铁沿线两侧隔离栅外绿化工作。努力将环岛高铁建设成独具魅力的生态景观带,使之成为海南国际旅游岛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附件:东环高铁沿线及站前广场绿化工作方案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抄送: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

交通厅
201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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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第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05号的答复
(A类)
东方市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我省高速公路、铁路和国道两侧纳入造林绿化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二五”期,我省将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位置,走出一条开发与保护同步、经济与生态双赢的道路。我省的公路交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将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贯穿于公路交通设计、建设与发展的全过程,注重对国土资源的集约利用,保护自然环境,特别是加强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重点流域、天然林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将按照国际旅游岛、城乡交通一体化的要求,加强道路两侧、枢纽互通、道口、服务区绿化、美化规划设计和建设。按照《海南省公路绿化暂行规定》(琼府办[2007]44号),我厅负责环岛高速隔离栅内和国省县道两侧2米以内的绿化和景观设计,2米以外及乡、村道路绿化由市县政府负责。据了解,省政府正在研究省林业厅编制的绿化宝岛规划和实施方案,在规划和方案中将进一步解决你们所提的绿化用地、建设资金等问题,我厅将根据绿化宝岛规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我省交通运输网的生态景观设计,把路网尤其是高速公路路网在运输功能、生态观光、文化含量和经营等方面的综合效益文章做好。
    感谢你们对省公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张海舰 65238378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