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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将新盈农场移交临高县属地管理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3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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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新盈农场移交临高县属地管理的建议
(C类)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210号的答复
   
    许起鹏、吴秋霞、王小花、陈学育、黄肖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新盈农场移交临高县属地管理的建
    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关心
    和支持! ・
    2008年以来,海南农垦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认真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意见
    的批复》(国函〔2008〕59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海南农
    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匚2008〕14号)、《关于
    进一步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琼发〔2010〕8
    号)文件精神,已经完成了教育、社会保障、民政、气象等
    社会职能的移交,农场属地化管理试点的新星、加来农场的
    各项移交工作基本结束,农场属地化改革中的各项配套政策
    措施如机构设置和运转、人员分流和安置、财政经费划转和
    缺口、土地确权和划转等改革配套方案正在进一步研究制定。
    因此。下一步实施农场属地化管理要等待相关的改革配套政
    策出台,严格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稳步推进农场属
    地化改革。新盈农场是1957年5月组建的,组建时土地行政区
    划一直隶属儋县(现为儋州市)管理。2009年2月,海南垦区全
    面推行扁平化管理,农场大规模合并重组,由90个重组成49个,
    新盈农场就此并入西联农场,成为西联农场的一个分场,土地
    行政区划还是隶属儋州市管理。农场属地化管理改革最基本
    的原则是按照农场现状、成建制整体移交所属市县管理。
    因此,在农场属地化管理改革中,将土地行政区划隶属儋州市
    管理的西联农场新盈分场移交临高县属地化管理,目前还没
    有政策依据或法律依据。
   
   
    联系单位:省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办公室
    联系人:何兵 电话:31665217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