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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强我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3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1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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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205号的答复
朱东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对我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论述十分透彻,意见十分中肯。我省具有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您提出的加强我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若干建议,符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和生态省建设的要求,对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具有较强指导意义。
    二、为促进我省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我委强化规划指导、规划先行,从规划入手,通过规划的细化和具体化,进一步生成项目,以项目建设带动能源发展规划的实施。目前,我委已编制完成了《海南省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送审稿),这一规划是我省能源开发利用的总规,其中对我省可再生能源的现状、开发利用及远景规划都做了详细的说明。另外,我委正会同海南电网公司开展海南省新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委托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公司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海南省海上风电规划报告》、《海南省太阳能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这一系列专项规划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我委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协调作用,引导企业加大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资金投入,为加快我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风能。截至目前,全省已开发建设陆地风电场 7 个,总装机容量30.27万千瓦,其中建成6个,总装机容量25.47万千瓦,还有4.8万千瓦正在抓紧建设。
    (二)太阳能。为推动我省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我委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财政补贴,目前已有临高县20MW光伏并网示范工程、西沙 2500KW 太阳能发电项目先后纳入国家 2009 年、2010年金太阳示范工程目录,其中临高县20MW光伏并网示范工程已经开工建设。为推动光热发电的发展,我委核准了三亚 1MW 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该项目目前也已开工建设。“十二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建设一定规模的太阳能发电和建筑一体化项目。
    (三)生物质能。目前,我省已经建成联网垃圾处理沼气发电装机 2 兆瓦、农村大型养殖沼气发电装机 1 兆瓦、垃圾焚烧发电装机27兆瓦,正在建设推进文昌市、儋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计12兆瓦。此外,海南中油深南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开展农林生物质生产生物燃气用于车用燃气项目的前期工作,中海油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已生产并推广试用生物柴油。
    (四)水能。海南岛大小河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 103.88万千瓦,可开发量为89.77万千瓦。截止2011年3月份,海南全省水电装机 75.3 万千瓦,技术可开发程度已接近 83.9%,剩余可开发资源有限。
    (五)其他新能源。我委将积极做好海洋能和地热能的规划,并视技术发展水平适时开展此类能源的开发利用。
    四、尽管我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困难:第一、目前的电网设施还不能满足新能源电源发展的要求,电网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不强。第二,某些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利用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太阳能发电技术尚未成熟,发电效率低、占地面积大、投资成本高,生物质能源原料不足且分散、不易收集,地热能、潮汐能受自然环境、地理条件、技术水平等因素制约,目前在全国还没有大范围应用。
    五、为促进我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我省一方面用足用好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在规划范围内,积极组织申报项目,争取国家支持和补助,另一方面,落实国家在贴息、税收等方面的鼓励政策。此外,我省每年从海南省城镇公用事业(照明)附加费中拿出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支持绿色照明。今后,我委将借鉴其他省市扶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经验,结合我省省情积极探索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我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再次感谢您对海南可再生能源开发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委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能源处,柴淼
    联系电话:65376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