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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调整优化海南省与海口市分税管理体制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3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财政厅
201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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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202号的答复 (C)
(C类)
海口市代表团:
    你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调整优化海南省与海口市分税管理体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1年是执行现行省与市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下简称财政体制)的最后一年,2012年我省将对现行财政体制作调整。为做好新一轮财政体制调整工作,我厅已向省政府上报了工作方案。
    财政体制的调整是覆盖全省所有市县的一项系统性工程,省与市县共享税税种的确立和分享比例的确定,必须建立在全面分析、测算省本级和各市县财政需求及财力预期增长的基础上。目前,我厅正对现行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进行调查,对于贵团反映的情况和建议,我厅将给予充分重视,并在新一轮财政体制调整中适当考虑。
    感谢贵团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真诚地希望贵团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财政厅预算处,张振旺,68522205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