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规范海南省海上游市场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2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旅游委
2011年7月12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规范海南省海上游市场的建议
对海南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169号的答复
   
    周敬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海南省海上游市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海上旅游是以海洋为旅游场所,以探险、观光、娱乐、运动、疗养为目的的旅游活动形式。我省作为拥有丰富海洋资源的热带岛屿省份,管辖着约200万平方千米的海域,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二。在全球海洋经济大发展及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背景下,海上旅游开发与发展无疑是海南旅游业转型升级和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内涵。
    二、您的提案条理清晰,思考深入,系统阐述了海上旅游的概念、分类、体系等相关专业知识,提出了准入、规范、管理等一整套解决方法,对我省海上旅游以市场为导向,不断优化、调整、补充和完善产品结构,构建层次多样化、多元化、机制完善的海上旅游产品结构体系,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三、作为全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我委将在加强对海上旅游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建议省政府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与责任,健全海上旅游准入政策,制定相关法规,规范完善相关管理体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海南海上旅游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海南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旅游委监督管理处 周旭
    联系电话:0898—65200657